唐朝审议

网络- 2024-01-31 23:23:43

唐朝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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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唐朝相权的特点
  2. 唐朝皇帝与三省如何下达政令,是怎样的流程
  3. 唐朝三省的分工以及三者关系

[One]、唐朝相权的特点

〖One〗、第一,群相制。宰相是集体的而非个人。

〖Two〗、第二,有共同的办公地点和集体议事会议称为"政事堂"。

〖Three〗、第三,既有分工,又集体议政。决策、审议、执行三大系统有机结合,办事效率高,政策性失误相对较少,有利于唐代政局之相对稳定。

〖Four〗、第四,科举进士逐渐成为宰相来源的主体。唐代大兴科举,科举宰相日益增多并逐步成为中枢系统的主体。

〖Five〗、第五,使相制。唐代后期,有一种特殊的宰相称为"使相",多指节度使兼宰相。这种使相实为优崇性职务,并不过问宰相政事,因此并非实际上的宰相,至于以宰相衔兼地方节度使、盐铁使等的也可。

[Two]、唐朝皇帝与三省如何下达政令,是怎样的流程

〖One〗、唐朝前期中央政权的主要机构是三省六部制(尚书、中书、门下)

〖Two〗、中书令或由皇帝处领旨,或将宰相议决之事,交其属下中书舍人起草诏令。中书舍人共6人,制作诏令过程中可互相商量。中书省拟好诏令后,转门下省。门下省如发现诏令有违失,可驳回,封还中书重拟,如审议合格后,由侍中(门下省长官)向皇帝进呈“画敕”,表示认可。后门下省将诏敕转尚书省,由尚书之下六部负责贯彻各项诏敕和政策。

〖Three〗、简单来讲就是中书草诏、门下封驳、尚书执行。

〖Four〗、唐后期决策权逐渐过渡到翰林学士和枢密使手中,三省制逐渐解体。

[Three]、唐朝三省的分工以及三者关系

〖One〗、唐朝三省的分工是: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

〖Two〗、唐朝三省的三者关系是: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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