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租税

AI创作- 2024-01-04 10:17:44

唐朝租税

其实唐朝租税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请详细说明一下隋朝的税收制度,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唐朝租税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块儿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请详细说明一下隋朝的税收制度
  2. 唐朝农业制度
  3. 唐朝侯爵官几品

[One]、请详细说明一下隋朝的税收制度

〖One〗、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如唐高祖武德七年(624)颁布的新均田令,规定丁男(21岁)和18岁以上的中男,各授田100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永不归还),80亩为口分田。同时颁布《租庸调法》,规定受田丁男应缴纳的田租、调赋和应服的徭役。实现“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这一赋税制度,对唐王朝的兴盛及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唐中期安史之乱(755~763)以后,由于户口流亡,土地兼并,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遂改行两税,实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是中国田赋税制史上一项重要的改革,使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向土地财产税转变。并将各种租税加以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简化了征收手续。

〖Two〗、这一时期对食盐、酒、茶有时课税,有时免税,有时专卖。唐朝刘晏改革盐制,实行专卖与征税兼用的办法。武宗会昌六年(846)还实行课酒曲,以严密酒榷。唐代后期除恢复征收矿税、关市之税外,还开征以房屋为征课对象的间架税和对交易所得与公私支付钱物征税的除陌钱。隋代管理中央财政税收的机关为支部,唐代为户部。唐代还于刑部下设比部,负责对全国财政收入的审核与监督。隋唐在地方州县设仓曹司户参军掌管公廨、度量、仓库、租赋征收事项。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里,里正负责查校户口,办理赋税征收,是最基层的征税人员。唐代后期,将地方所征收的赋税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地方留用,一部分根据中央命令解交诸道节度使,其余部分直接解交京师,这即是唐代的“上供、送使、留州“制度。

[Two]、唐朝农业制度

农业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存,也关系到国家的命脉,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地,国家自然要对土地进行妥善的管理,让天下百姓都有自己的耕地可以劳作,养活自己,同时也为国家纳税。唐朝的土地制度,继承了隋朝的均田制,这是一种按人口分配田地的制度

[Three]、唐朝侯爵官几品

爵位和品阶是俩类所以侯爵没有品级只有等级一般分郡侯县侯唐朝唐朝,分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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