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各省划分
996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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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北宋实行的是州—县二级行政区划制度。
〖Two〗、北宋时期人口超过一亿。人多了,政务自然多,不能不增加政府机构。
〖Three〗、第一级为州、府、军、监,为统县政区,与今地级市同。第二级为县、军、监,属县级政区,与今县同。
〖Four〗、另,在统县政区上设诸监司,监司重要者有四种,分别为转运司、提刑司、安抚司和提举常平司,诸监司辖区称做路,因诸监司权位颇重,且对州府有监察之责,故常视为在州府之上的高级行政区。
北宋道府是指在宋代时期,为了行政管理方便而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道和府。其中,道是较大的行政区划,下设若干个府。府则是较小的行政区划,下设若干个县。北宋时期共设有15个道,每个道下设若干个府,共计50府,府下设若干个县。这种行政区划的划分方式,从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当时的行政管理,也为后来的行政制度提供了借鉴。
宋朝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至道三年(997年),共分十五路(名称上道改为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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