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刑法论文

网友投稿- 2024-08-29 04:19:33

宋朝刑法论文

大家好,宋朝刑法论文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宋代重典惩治盗贼的特别刑事法规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下面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宋朝刑法论文和宋代重典惩治盗贼的特别刑事法规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宋代重典惩治盗贼的特别刑事法规
  2. 宋代重典惩治盗贼的特别刑事法规名词解释
  3. 请问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

[One]、宋代重典惩治盗贼的特别刑事法规

〖One〗、在宋代"重法"思想的影响下,宋朝政府出台了很多的针对盗贼的重要刑法,而有些也是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很多种犯罪措施所创新出来的,就比如说在神宗时期所出台的《盗贼重法》来看,据其中的重要描述讲到"凡囊橐之家,劫盜死罪情重者斩,余皆配远恶地,籍其家赀之半为赏:盜罪当徒流者,配五百里,籍其家赀三分之一为赏:窃盗三犯,杖配五百。"

〖Two〗、从中便可以看出,在针对那些有着包庇和藏匿的犯人来讲,视情节严重的便要处斩,而就算不严重的也要发配流放。跟《宋刑统》相比,还是比较苛刻严格的。同时不仅如此,凡事有犯了重法的,不管是哪个地域的,就算不被包括在重法之下,之要存在包庇和藏匿的都是会以"重法"来进行处罚。

〖Three〗、在从《宋刑统》出台后,便有了针对各个犯法之人的的措施,在针对藏匿这一块来讲,也是有所考究的,其中描述到:"诸知情人藏匿罪人,若过致资给,令得隐避者,各减罪人罪一等。"但是其惩罚力度,却不是有着很大的重视。

〖Four〗、而且不仅在《宋刑统》中有着相关的记载,就连在《宋会要辑稿》中也是存在着不少有关对盗贼惩罚的相关描述,所以在以往的盗贼惩罚措施上,对盗贼所出台的法律来说,就已经有了不少的改变和加强。

〖Five〗、同时,其中"重法"中所包括的,折杖法,刺配,凌迟等法律,对盗贼看来,已经起到了一个不小的警示作用了,毕竟谁也不想只是简单的偷个东西就要用如此重的刑法来惩罚自己,那可以有些得不偿失了。

〖Six〗、在这以上的法律出台后,也可知对盗贼的惩罚严酷在这几个方面上,一是,可能会连累自己的家事,甚至是骨肉,在重法之中看来,如要犯了盗窃罪这足以是堪比谋反的程度性了,二是,如犯了盗窃罪,是要把自己的所有家产给告发人的。

〖Seven〗、就单这一点,那也够吓退不少人的了。所以在对待盗窃的犯罪上宋代政府可是下了不少的功夫啊。由此看来,重法的出现很大的程度上对盗窃犯罪有了一定的约束性,对待盗窃者们的惩罚也堪比一些没饭,叛乱人员的了。

[Two]、宋代重典惩治盗贼的特别刑事法规名词解释

〖One〗、在宋代"重法"思想的影响下,宋朝政府出台了很多的针对盗贼的重要刑法,而有些也是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很多种犯罪措施所创新出来的,就比如说在神宗时期所出台的《盗贼重法》来看,据其中的重要描述讲到"凡囊橐之家,劫盜死罪情重者斩,余皆配远恶地,籍其家赀之半为赏:盜罪当徒流者,配五百里,籍其家赀三分之一为赏:窃盗三犯,杖配五百。"

〖Two〗、从中便可以看出,在针对那些有着包庇和藏匿的犯人来讲,视情节严重的便要处斩,而就算不严重的也要发配流放。跟《宋刑统》相比,还是比较苛刻严格的。同时不仅如此,凡事有犯了重法的,不管是哪个地域的,就算不被包括在重法之下,之要存在包庇和藏匿的都是会以"重法"来进行处罚。

〖Three〗、在从《宋刑统》出台后,便有了针对各个犯法之人的的措施,在针对藏匿这一块来讲,也是有所考究的,其中描述到:"诸知情人藏匿罪人,若过致资给,令得隐避者,各减罪人罪一等。"但是其惩罚力度,却不是有着很大的重视。

〖Four〗、而且不仅在《宋刑统》中有着相关的记载,就连在《宋会要辑稿》中也是存在着不少有关对盗贼惩罚的相关描述,所以在以往的盗贼惩罚措施上,对盗贼所出台的法律来说,就已经有了不少的改变和加强。

〖Five〗、同时,其中"重法"中所包括的,折杖法,刺配,凌迟等法律,对盗贼看来,已经起到了一个不小的警示作用了,毕竟谁也不想只是简单的偷个东西就要用如此重的刑法来惩罚自己,那可以有些得不偿失了。

〖Six〗、在这以上的法律出台后,也可知对盗贼的惩罚严酷在这几个方面上,一是,可能会连累自己的家事,甚至是骨肉,在重法之中看来,如要犯了盗窃罪这足以是堪比谋反的程度性了,二是,如犯了盗窃罪,是要把自己的所有家产给告发人的。

〖Seven〗、就单这一点,那也够吓退不少人的了。所以在对待盗窃的犯罪上宋代政府可是下了不少的功夫啊。由此看来,重法的出现很大的程度上对盗窃犯罪有了一定的约束性,对待盗窃者们的惩罚也堪比一些没饭,叛乱人员的了。

[Three]、请问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

〖One〗、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刺配“刺配”这种刑罚,始于五代的后晋,后晋以前的流配,限于远涉,而不刺面。到了宋代,还把刺面与脊杖、流配等刑罚施于罪犯一身,美其名曰“打金印”。刺在犯人脸上的字,有大小之别,当时负责审判的官员认为罪情严重或者性情恶者,则刺上大体字;次之,则刺上小体字。

〖Two〗、所刺之字,除了“迭配某州(府)牢城”外,有些还把犯罪情由、服役种类刺在脸上,如“配某州(府)屯驻军重役”等。南宋时规定犯强盗罪免死流配者,“额上刺强盗二字,余字分刺两脸”。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www.zhuaining.com/G49gYBIvF3.html
上一篇:宋朝刑曹
下一篇:宋朝初期诗人
相关文章

超级链接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