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刺史掌管
6132024-11-04
大家好,关于唐朝知县列表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知县与知府区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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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唐初武德年间(公元618—626年)以5000户以上为等,2000户以上为中等,1000户以下为下等。到了开元天宝之际,唐朝臻于极盛,户口繁多,因此分等标准也随之提高。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定6000户以上为上县,3000户以上为中县,不满2000户为下县。
〖Two〗、唐代开始,县令长的分别正式取消,县的长官一律称令。县的分等标准也明确规定为地位、户口与地理条件的综合,并以之分全国的县为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京都所在之县为赤县。唐代首都为西京,辖长安、万年二县;陪都一为**,辖洛阳、河南二县;一为北京,辖太
〖Three〗、原、晋阳二县,这六县都称为赤县,也称京县。首都及陪都所在的京兆府、河南府及太原府的其他82个属县称为畿县,所以后来靠近首都的地方就俗称为近畿。赤、畿以外的所有县则以户口多少,“资地美恶”(即地理环境的优劣)等标准为据而划分为望、紧、上、中、下等五等。以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为准,共有望县78个,紧县111个,上县446个,中县296个,下县554个。
〖Four〗、赤、畿两等县带有卫戍性质,尤其赤县地位崇高,所以数量有时有点弹性。如河东道文水县为武则天故里,武氏执政时改为武兴县,并与太原、晋阳同为京县,唐中宗复辟以后,依旧回改为文水县,京县地位也自然撤销。望、紧两等县带有冲繁性质,表示地理位置重要而又事务繁剧。所以数量不是太多。
〖One〗、州有刺史,为一州之长,州分为上,中,下三等。在唐代,户满二万户的为中州,户不满二万户的,为下州。又有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以及各曹参军事等官。
〖Two〗、县有县令,唐代的县,分类名目很多,京县,三京城中的县,即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太原,晋阳等六县;还有上县,中县,中下县,下县。
〖Three〗、边地以及军事要地设置都督府,有上,中,下都督府的分别。各设置有都督,长史,司马等官。此项制度,起源于曹操,设置都督诸州军事之名,后代一直延续。隋朝的时候,改为总管府,唐代初期仍然成为总管府,后改称为都督府,都督掌管诸州的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仓,总领府事。唐代初期,以总领十州者为大都督。
知府和知县的区别在于知府要比知县的级别更高,通常知府为四品官,相当于现在一个地级市的市长,而知县相当于现如今一个县的县长,属于七品官,而且知府这一官员的称谓最早出现在唐代,而知县则相对出现的更早,在秦代以后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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