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在唐朝中后期实行

网络- 2024-02-29 08:41:15

两税法在唐朝中后期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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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唐建中年间是指哪个时期
  2. 唐朝中期的两税法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3. 简评唐代前期的宰相制度改革

[One]、唐建中年间是指哪个时期

〖One〗、唐建中年间是公元780年正月——783年十二月,共计四年。

〖Two〗、建中是唐朝第十位皇帝唐德宗李适的第一个年号,李适继位后,坚持信用文武官员,严禁宦官干政,经济上使用“两税法”,唐朝国力得以恢复,但在执政后期,叛乱频发,藩镇自立,政局转坏。

〖Three〗、在位27年后,李适驾崩,终年64岁。

[Two]、唐朝中期的两税法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合理的赋税制度,应当在保障国家税收之余,充分考虑到百姓的实际负担。当现有的赋税制度,不再与实际民情相匹配时,调整赋税制度就是当务之急。唐德宗年间,由于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严重,唐初推行的租庸调制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在宰相杨炎的提议下,意图减轻百姓负担的“两税法”应运而生。

[Three]、简评唐代前期的宰相制度改革

唐朝的两税法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其特点是(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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