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通商口岸的影响

网络- 2023-12-27 01:35:47

唐朝通商口岸的影响

很多朋友对于唐朝通商口岸的影响和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港口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唐朝金融发展的历程
  2. 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港口
  3. 古代建交的规定

[One]、唐朝金融发展的历程

〖One〗、货币统一,为大唐的商贸繁荣提供了保障。为整顿币制、改变混乱局面,唐高祖于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下令发行“开元通宝”钱。这种新钱是古代货币史上最为成功的货币之一,维护了货币流通秩序,币制的统一为长安商业的繁荣提供了有利条件。唐朝的货币流通总体比较稳定、波动较小,从而促进了唐朝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Two〗、随着货币统一和商业的繁荣,长安的各种早期金融业也相应产生。在长安最为繁华的东市和西市,已有提供抵押借贷的质库;各个衙门乃至于京兆府等各级政府放债的公廨本钱,经营存款及保管钱财的柜坊,还有从事金银买卖与兑换的金银店等。

〖Three〗、总体看,“开元通宝”是中国古代货币的著名代表,“开元”即开辟新纪元之意。“开元通宝”钱含铜量较高,货币价值稳定,对后世影响很大,以后的宋、元、明、清都遵从开元通宝钱的形制。

〖Four〗、唐朝时期,国家统[One]、疆域辽阔、经济发展、政策开放,政府部门非常重视与周边少数民以及外国通商,唐朝多次通过外交或者其他方式努力维持丝绸之路的通畅。唐初“打通西域、以开商路”后,“诸商大悦”。

〖Five〗、而经商就伴随着资金往来。唐代的金融业比前代更加发达和活跃,市场需求催生出各种形式的金融机构,例如经营存款和放款业务的柜坊、提供抵押借贷的质库、金银店这类专门办理存款、放款等机构。在信用借贷方面,有大量的私人经营者,也有各级政府经营的公廨本钱。这些金融机构及其所经营的金融业务,尽管不能和近现代金融业相提并论,但它标志着唐代的信用关系和金融业已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Six〗、柜坊是唐代首次出现的金融机构。柜坊作为早期的金融机构,为商人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促进了商业的进步。唐朝出现从事存款和贷款的柜坊,是唐代商业空前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

〖Seven〗、唐代商人到外地采购货物时,动辄就是成百上千贯,这种不便就更加显著。在此情况下,就需要有一种机构能够为商人提供存放现金的便利,柜坊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唐代的柜坊最早出现在国都长安城中。从文献记载看,长安城中的西市最迟在唐玄宗开元初年就已经出现柜坊。这些所有的早期金融创新,标志着信用关系和金融业已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Eight〗、茶商贸易催生最初的汇兑业“飞钱”方便跨区域贸易往来

〖Nine〗、除了开元通宝钱,还有一种在长安创立的“飞钱”。中唐以后,随着商品交换的日益活跃,出现了最初的汇兑业,当时进行汇兑的形式称为“飞钱”。从现有文献记载看,飞钱的出现最早在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其发源地和主要办理机构就在长安。

〖Ten〗、采用飞钱形式汇兑大量现金,既可以避免商人携带现款的风险,同时也免得地方政府不断地向京师长安运送现钱。这种形式既安全又方便,所以飞钱又被称为“便换”。

1〖One〗、飞钱的产生主要跟茶商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唐朝时,产茶区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北方人到南方采购茶叶时,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金去南方;而南方茶商在长安出售货物以后,也需要把现钱运回家。如果依靠传统的运输方式显然很不方便,所以茶商对飞钱汇兑业务需求最为迫切。

1〖Two〗、作为汇兑业的一种形式,社会各层人士也可以通过这一形式汇款。曾有一位士人将外地的一处房产卖出,得到几百贯的巨额现钱,他很担心带这么多的现钱在路途中遭抢劫。于是,他请求熟人将这笔巨款交给官府,换取一张文券,然后轻装回到家乡。

1〖Three〗、飞钱是唐代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产物。它的出现和推广使用,标志着唐代的商业和信用事业已经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Two]、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港口

泉州是中国历史上对外通商最早的重要港口,有着上千年的海外交通史,是一座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开放港口城市。自唐代开埠,即为中国南方四大对外通商口岸之一。宋元时期,泉州港跃居为四大港之首,以“刺桐港”之名驰誉世界,成为与埃及亚历山大港相媲美的“东方第一大港”,呈现“市井十洲人”、“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繁荣景象。

[Three]、古代建交的规定

古时候的君主有很多,国家也有等级划分,宗主国,属国,称帝国,诸侯王国,藩国等。邦交属于很重要的世界关系。

下面,就来说一说,中国古代的国君与国君之间的邦交制度。

首先是朝觐礼,其次是使节互访,再后是朝贡制度,最后是朝贡贸易。下面依次举例:

古代的朝觐礼仪是宾礼之一,朝觐之礼用意在于明君臣之义,通上下之情。

商周时代使用分封制,疆域有内服和外服之分。内服油商王或周天子直接统治,外服分封给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王族成员。

秦朝以前君王称王,封爵比较高的一等为公爵。当时交通不方便,各地相对封闭,与中国意外的国家没有什么外交。

所以,先秦时代,没有什么通关之说,更多的是朝觐。

王畿之内的诸侯,一年朝觐四次。封于远方的诸侯则分为“六服”,各以服数来朝。邦畿之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每岁一见;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九州之外,谓之藩国,世一见。这是《周礼》所记的制度,大概是一种理想主义的规划。

可见,周代,周天子与分封的诸侯或者属国的邦交就是朝觐。并没有什么通关之类,因为舟车不便,所耗费的时间也更是相当的长。

直到秦朝,始皇帝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把中国推向大统一时代。然而,秦平天下之后,废诸侯,立郡县,朝觐之礼也废弃不用。加之朝代太短,没有太多的邦交。

两汉时,诸侯王或一年一朝,或数年一朝,或长期滞留京都,没有严格的制度。同姓诸侯王来朝,常以家人之礼相待,有时燕饮言谈不大讲究君臣礼数。

之后晋武帝泰始时规定,诸侯王每三岁一朝,朝礼皆执璧。后周时,梁王萧詧(察)以藩国身份入朝,当时方依据礼经制定朝觐之礼。

制定朝觐礼最规范的,当属万国来朝的唐朝。也是最隆重的外国藩王亲自前来参拜的一朝。其通关也就是属国向宗主国朝觐。

唐《开元礼》有藩主来朝礼。藩主到达宾馆,在门前皇帝派使者用束帛“迎劳”(迎接,劳问)。朝觐前,遣使戒日。至期,由通事舍人引导藩主自承天门至太极殿阁外。鼓乐齐奏,皇帝即御座。藩主入门,亦用鼓乐,乐止,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侍中宣读制书,宣敕命,引藩主升坐,劳问藩主。礼毕,鼓乐奏鸣,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他日,皇帝宴藩主。宴前,藩主奉贽,献贡物。宴后,皇帝常有赏赐。

元代受朝之事虽史书有载,唯仪制未详。

明代洪武初,规定亲王每岁朝觐,但是不得同时来京,必须等一王朝觐完毕回国之后,再通报另一王,准许其来京朝觐。自长至幼,自嫡及庶。嫡者朝毕,方及庶者,也按照长幼序次,周而复始。居边诸王,边境安宁则依期来朝,边境有事则不拘常规。

清初,藩王分为两类,凡处于中国西、北方面如内外蒙古科尔沁、喀尔喀诸部及新疆额鲁特部、西藏喇嘛等,由理藩院掌管;而处于东、南方面如越南、朝鲜、琉球等属礼部的主客司掌管,二者亲疏有别。

蒙古等部藩王,康熙时分班轮流来朝。雍正时改分四十九旗王公、台吉为三班,二岁一朝。至咸丰时废止。安南等国王则偶有一至。朝觐礼大多参照礼经制定,但较为简略。如遇到大朝、常朝,藩王列于班末行礼如仪。非朝期则单独召见。

以上是朝觐,下面再说“使节”。

“使”是人,是代表人、代理人的意思,“节”是节杖,相当于令牌,信符。

古代外交官是皇帝的全权代表,出使都执有皇帝的节杖以示皇帝重托。使节并不是对人的称谓,而是一种官职凭证。卿大夫聘于诸侯时,国君要授给任职凭证,这种凭证就叫使节;使臣受命出国时。国君也要给予他出使凭证,这种凭证也叫使节。

使节一词,最早见于汉代。使节在当时不是一个专门官职,而是所有官员出访(当时主要是周围一些邻国)作为国家外派人员的凭证,除了国家发放的官文之外,手持一“节”,这个“节”一开始是有竹子制成,上附牦牛尾毛,亦称旄节。张骞、苏武等出使匈奴时,持的就是这种使节。后来改为铜制“节”。

西汉时期,北方边境盘踞着强大的匈奴,时而侵扰汉朝,历代帝王都想打败匈奴。这个任务最终落到了汉武帝的身上。

不同于从前中国君主们的封闭治国观念,汉武帝刘彻非常重视与周边国家增强联系,同时也加强自己的影响。因此,除了在正面战场上和匈奴展开激战之外,汉武帝还在外交上对匈奴人采取了攻势,希望寻找些盟友,夹攻匈奴,这样可以使匈奴人左右难顾,以便从根本上削弱匈奴人的实力。于是,汉武帝做出了以前的君主们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敢想的伟大创意——开通西域。这既是一个军事策略,也是一个外交策略,这一策略在他征服匈奴的伟大事业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实践这一策略的是伟大的探险家、外交家张骞。

张骞作为汉朝的使节出使西域,开辟了东西经济文化交流的通道,这条东西交流的通道,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它的开辟,在人类文明史和世界历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自张骞通西域之后,汉朝每年都会派遣使节出使西域各国,中亚及西亚各族、各国的使节和商人也跋山涉水、披星戴月,云集汉朝边塞。

朝贡分为“例贡”,又称岁贡;请职朝贡;谢恩、庆贺朝贡。

最早的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汉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附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当时,明朝推行行都武卫的设置和各政教势力多封众建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整个西藏纳入中央王朝统辖之下。为进一步强调分封所包含的政治隶属关系,明朝统治者在分封的同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严格的朝贡制度。朝贡成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政治联系的特定形式。

西藏地区的朝贡大体可分为三大类:

〖One〗、例贡。即西藏地方各行都武卫官员、地方政教首领以及其他僧俗势力按照明朝规定,定期向朝廷进贡方物,以效职方之贡。这种朝贡实际上是西藏地方对中央政府承担的一种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表明其政治上对明朝的隶属关系。例贡通常三年一次,但在永乐和宣德年间,也出现了一年一贡或二年一贡,甚至一年两贡的情况,因此又称岁贡。

明朝中央管理西藏地方僧俗官员任职、承袭、替代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洪武、永乐年间最为常见。分为请封、请袭和请替三种。明廷对故元旧官请求新朝授职以及新兴的地方僧俗势力通过朝贡方式以求封授,皆授职名。明朝在西藏地方广授官职,并允其世袭传承,但承袭必须通过朝廷的审查和认可。故每到承袭,即由袭职者自己或遣人向朝廷入贡,办理有关手续。明朝规定,除三大法王的名号可由师徒或转世者继承,不必听候中央诏命外,其余五大教王和灌顶国师等,其职号的承袭、替代都必须由承袭者遣使或亲自入朝申请承袭,上缴原颁印信、诰敕,旨准后方颁赐新的印信、诰敕,完成袭职手续。

受封者在得到朝廷特殊恩惠后,如赏赐隆厚、准予袭职等,入朝进贡以示感谢。同时,在遇有朝廷庆贺大典,如皇帝万寿圣节、皇太子千秋节等,西藏各受封首领也前往朝贡,表示庆贺。

谢恩、庆贺朝贡具有明显的体现臣属关系的礼仪性质,朝贡的凭证为朝廷颁赐的印信、诰敕等。西藏诸王遣使入贡,均以贡使所持具诸王印信的藏文文书为凭,经核验方能成行。

随着各种邦交的诞生,中国历史上还出现了一种新的贸易方式,叫做“朝贡贸易”。

[Four]、朝贡贸易亦称"随贡贸易"、"贡舶贸易"。

宋代以后中国政府准许外国使节在进贡的前提下,随所乘船舶、车马携带商货来中国进行的贸易。

这个贸易制度,源于宋代市舶司的"抽买"、"抽解"和"进奉"。对海舶输入商货中的禁榷品,由中国政府全部收买;对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购一部分,其余许民间买卖。收购的部分,除供宫廷消费和赏赐外,也有再行出售的。元代行抽分。明代实行贡舶制度,在通商口岸设市舶提举司,管理朝贡和朝贡贸易。朝贡贸易是封贡体系的衍生物,也是海禁政策催生的产物,以厚往薄来为原则的官方贸易。

所谓的市舶贸易,就是中外商人的商业等价交换,相当于今天的市场经济,不再是朝廷说了算的不等价的贸易经营。这种贸易,朝廷和地方都要赚到钱。要管好,必须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朝廷管理。

唐开元二年(714年),在广州首次设立了市舶使,管理对外贸易。

市舶使的职责有四条:一是向前来贸易的外国船舶征收关税;二是代表朝廷采购一定数量的舶来品;三是代表朝廷管理海外各国朝贡事务,管理外国商人向皇帝朝贡的物品;四是总管海路通商,对市舶贸易朝廷监督和管理。

广州是唐代惟一设置市舶使的城市,当时各国到唐朝进贡,都必须先到广州,广州再选取首领一人随员两人进京,其余随员留在广州。

到了宋代,与广州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不少于五十个。广州成了"万国衣冠,络绎不绝"的著名对外贸易港。

到了元代,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大发展,同中国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由原来的五十多个增加到一百四十多个。

到了明朝,因为海禁政策,市舶贸易不兴。

清朝前期的闭关锁国,更是不利于国家的贸易。直到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外贸易才在清朝被迫与西方国家的外交压力下再次展开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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