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公文研究

原创编辑- 2024-02-15 03:35:22

唐朝公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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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唐朝法律制度
  2. 唐朝谁用新骈体创公文
  3. 唐代公文改革的影响

[One]、唐朝法律制度

〖One〗、唐朝的立法活动前期以修律为主,后期主要是编敕与制颁刑律统类。先后制定了《武德律》、《贞观律》、《唐律疏议》、《大中刑律统类》、《开元律》及《开元律疏》,还有《大中刑律统类》。它们被统称为“唐律”。

〖Two〗、唐律内容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方面的内容。在刑事方面,主要罪名有危及封建国家政权、有损皇帝尊严罪,如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造妖书妖言等罪,有悖逆封建家庭伦常罪,如不孝、不睦、不义等,有官吏失职、渎职、擅权、贪赃等犯罪,如擅离职守、泄漏机密、以权谋私、枉法贪赃等。此外还有触犯封建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罪,危害公众、妨碍城市和市场管理罪,侵犯人身罪,侵夺财产罪等。

〖Three〗、唐朝刑罚制度主要是五刑,即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共20等。除“十恶”等一些严重的犯罪外,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用铜来赎五刑。

〖Four〗、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Two]、唐朝谁用新骈体创公文

有韩愈、柳宗元、刘禹锡等人采用。白居易、元稹也以新的文体试行应用在朝廷的诏敕上,风气才为之一变。韩愈尤其是大力的倡导者,他有他的鲜明具体主张。

[Three]、唐代公文改革的影响

〖One〗、唐代立国之初,高祖李渊就于武德元年(618年)发布了改革文风的《诫表疏不实诏》,严厉批评了“表疏因循,尚多虚诞。

〖Two〗、申请盗贼,不肯直陈”,“乱语细书,动盈数纸,非直乖于体用,固亦失于事情”的现象。

〖Three〗、初唐时期,唐太宗和魏徵、陈子昂等都发表过改革文风的言论,魏徵、陈子昂还在写作实践上作出表率,写出了许多朴实直言、不加雕饰的公文,对文风改革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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