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不念
737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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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唐朝的皇帝大都喜欢斗鸡,不但是唐玄宗,像敬宗、文宗、宣宗等都喜欢观赏斗鸡。至晚唐时,懿宗和僖宗不但喜好斗鸡,还爱好斗鹅。《资治通鉴》记载僖宗是:“上好骑射、剑槊、法算,至于音律、蒲博,无不一精一妙,好蹴鞠、斗鸡,与诸王**鹅,鹅一头至五十缗。”
〖Two〗、斗鸡从宫廷传向了民间,在老百姓中也很流行。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为了在斗鸡中取得胜利,人们还发明了许多斗鸡的技巧,除了前文已经提到过的“金距”之外,还有“花冠”、“芥羽”、“狸膏”等。“花冠”是指在鸡的鸡冠上戴上红绸做的装饰品,但是它并不仅仅是用来作装饰的,还具有保护作用,因为在斗鸡时,鸡冠是对方攻击的主要部位之一。“芥羽”是指在鸡的翅膀上涂上芥末粉,鸡在战斗时必定会振动翅膀,这样,扇出的芥末粉就会迷住对方鸡的眼睛,从而削弱它的战斗力。“狸膏”则是在“花冠”和“芥羽”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它需要在对自己的鸡进行攻击技巧训练的同时,再进行一种特殊的训练,即让它们适应狐狸的气味。鸡最怕的是狐狸,一闻到狐狸味,马上就会变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所以在被训练鸡的场所要长期放置用狐狸肉炼制出的一种油。开始时,这些鸡会寝食不安,恐惧躁动,但是时间一长,它们就会习惯了。等到比赛开始之时,鸡的主人会在己方鸡的头上略微抹上一点狐狸油,气味虽然轻微,但对方的鸡由于平时没有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对它特别敏感。这样一来,两只鸡刚刚上场,己方就已稳稳地占据了优势。
〖Three〗、从以上这些层出不穷的斗鸡技巧来看,唐代的斗鸡之盛行已经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东城父老传》中也提到唐朝许多亲王世家、外戚家、侯家都因为买鸡而倾家荡产,都城中的男女老少也都以弄鸡为事。大家都沉迷于斗鸡,不务正业,就必然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当时一些头脑清醒的知识分子都对这一社会弊病进行了抨击。比如中唐时的诗人王建在《春日午门西望》一诗中写道:“百官朝下午门西,尘起春风过玉堤。黄柏盖鞍呈了马,红罗系项斗鸡回。”这首诗生动地写出了百官们一下朝便浩浩荡荡、一路风尘赶去斗鸡的情景,其中不乏讽刺意味。大诗人李白更是专门写了一首《古风》抨击斗鸡现象:“大车扬飞尘,亭午暗阡陌。中贵多黄金,连云开甲宅。路逢斗鸡者,冠盖何辉赫。鼻息干虹霓,行人皆怵惕。世无洗耳翁,谁知尧与跖。”一个斗鸡的车队竟然使得路上其他行人都提心吊胆,可见其气势之大,派头之足。除此之外,李白还在《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一诗中写到:“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明确地表示了对斗鸡者趾高气扬的气势的蔑视和愤慨,可见李白对斗鸡这一社会弊端的深恶痛绝。
〖Four〗、然而少数知识分子微弱的声音并不能使人们摆脱对斗鸡的迷恋,斗鸡之风依然不断蔓延,它贯穿了整个唐代,并且延续到了五代时期。
〖Five〗、后蜀花蕊夫人《宫词》说:“寒食清明小殿旁,彩楼双夹斗鸡场。内人对御分明看,先**红罗被十床。”斗鸡在后蜀宫廷中盛行,而宫人们干脆来个一**输赢,而且**注特别大。
东坡肉属浙菜菜系,以猪肉为主要食材。菜品薄皮嫩肉,色泽红亮,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腻口。东坡肉是杭州名菜,其色、香、味俱佳,深受人们喜爱。慢火,少水,多酒,是制作这道菜的诀窍。一般是一块约二寸许的方正形猪肉,一半为肥肉,一半为瘦肉,入口香糯、肥而不腻,带有酒香,色泽红亮,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十分美味。
水晶肴蹄,又名水晶肴肉,是江苏镇江的一款名菜,迄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水晶肴蹄成菜后肉红皮白,光滑晶莹,卤冻透明,犹如水晶,故有“水晶”之美称。食用时,具有瘦肉香酥、肥肉不腻、酥香嫩鲜等特点,佐以姜丝和镇江香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有诗赞曰:“风光无限数今朝,更爱京口肉食烧,不腻微酥香味溢,嫣红嫩冻水晶肴。”
“不负如来不负卿”是一句出自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句,意思是“我不辜负佛祖,也不辜负你”。这句话并没有涉及到有没有肉的问题,因此回答您的问题,这句话并没有明确的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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