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县城官员职责
1407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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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明初分县为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已并为正七品。”(《明史.职官志》)知县掌一县的刑名钱谷等事,狱讼、治安、征收赋税等均须亲自过问。下设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还有典史一人。县丞可以升任知县,县丞以下属吏非经特许不得升任知县。
〖Two〗、[One]、二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
〖Three〗、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比较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
〖Four〗、明初沿用元制设行省,洪武九年改设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行省”。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官。明宣德年间,定全国分十三布政使司。布政使权势极重,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Five〗、设道,分两类:于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Six〗、明初改元制之路为府,隶属于道。府分上(粮二十万石以上者)、中(二十万石以下者)、下(十万石以下者)三等,有知府一人及同知、通判等官。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也设通判,但已不如宋之权重,仅为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之官。
〖Seven〗、有两种:一为直隶州,地位相当于府,隶属于省;一为属州(散州),地位相当于县,隶属于府。各州有知州一人及同知、判官等官。
〖Eight〗、有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有典史等。县分上(粮十万石以下者)、中(六万以下者)、下(三万以下者)三等,均隶属于府或州。
县长,副县长,公安局长……县长七品,副县长八品(明清时期),公安局长没品属于县长附属机构,有些朝代副县长也没有或者也没品属于附属机构……
清制,一县的比较高行政长官为知县。除此之外,下面还设有县丞、主簿等事职及典史等事务性官员。
〖One〗、县丞:按制县丞为正八品官(京县除外)。县丞的来源有贡生及会同馆大使、鸿胪寺鸣赞、序班、刑部司狱、汉军九品笔帖式、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县主簿、府州县训导、府照磨、通判等。县丞任满后如考绩优异予以升任的话,可以升为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知县、布政司理问、按察司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和州判。
县丞设有自己的衙署办公,与主簿一起佐理知县,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务。每县设置县丞与否、设置人数多少,与该县的大小有关,有些事务繁多的县设几个县丞,而有些事务简单的县也可以不设县丞。
〖Two〗、主簿:与县丞一样,为知县的副手,但品级比县丞低,只有正九品。主簿的来源有:监生、吏员、宣课司大使、兵马司吏目、司狱、府税课司大使、州吏目、府仓大使、巡检、典史、道库大使。主簿任满若予以升任的话,可以升为州判、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盐运司知事、按察司照磨。
主簿的设置与县丞类似,有自己的专署办公,与县丞分管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事繁之事设一人,事简之县可不设。
〖Three〗、典史:典史的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一县监察狱囚之事。若事简之县不设县丞和主簿,则县丞和主簿的职能也由典史一人兼领。
〖Four〗、巡检:请代在各州、县的关隘、渡口等要冲之地设巡检司,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巡检司的巡检为从九品官。
〖Five〗、驿丞:驿丞管理各驿站,掌邮传及迎送过往官员之事,相当于现在的邮政局兼招待所的职能。驿丞的品级为未入流。
〖Six〗、闸官:亦为未入流官,掌各闸储泄、启闭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水库管理人员。
〖Seven〗、税课司大使:亦为未入流官,掌税收的征收。
〖Eight〗、仓大使:未入流,掌仓库的保管与守卫。
〖Nine〗、河泊所大使:未入流,掌征收渔业税。
〖Ten〗、医学训科:未入流,为一县之医官,相当于现在的县立医院院长。
1〖One〗、阴阳学训术:未入流,掌管星相(天文)。
1〖Two〗、僧会司僧会:未入流,掌管一县僧人。
1〖Three〗、道会司道会:未入流,掌管一县道士。
好了,关于宋朝县令几品和明代县令是几品官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