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丞相李靖
12332024-11-18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唐朝末年娶亲的问题,以及和贞观年间的婚姻制度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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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通婚书》有三个核心内容,分别是第几男、年纪、婚配状况。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正妻只有一个,正妻的孩子是嫡子,小妾的儿子是庶子,嫡子和庶子的待遇天差地别。别纸必须写明嫡子和庶子,排名多少。新郎的年纪也必须写明,新郎有无婚聘,也必须写明。
〖Two〗、《唐律疏议》规定,如果男方庶子冒充嫡子,老年冒充少年,则婚约无效,不追聘财。如果男方已婚冒充未婚,问题就不仅仅是不追聘财了,而是要定“欺妄成婚”之罪,要打六前十板,判处一年徒刑。
〖Three〗、如果男方丧偶或者休妻、和离,《通婚书》就必须写明“愿馆舍请休”。《答婚书》也要写明“愿馆舍请休”,表示知道对方有前妻,接受续弦的安排。如此一来,男方才能避免吃官司。
〖Four〗、女方给男方送回《答婚书》,也要写明嫡庶,年纪,婚配情况。如果女方是再婚,《答婚书》也必须写明。男方收下《答婚书》之后,双方的婚约就生效了。在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古代,一纸婚书,就是妻和妾最大的区别。
唐朝时的彩礼相比起汉朝,要减少了很多,聘礼固定为九种:“合欢、嘉阿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以上物品可以看出来,唐朝时仍然以物品为主,而且每一样物口都代表着一种含义,带着对新人的美好祝愿和祝福。唐朝可能是现代男人们最羡慕的一个年代了。
唐太宗贞观元年定为"男20岁,女15岁"就可以结婚,玄宗开元二十二年,把结婚年龄降低到"男15岁,女13岁"。
2.婚姻关系第一步是立"婚书",
唐代法律规定长辈可包办孑女婚姻,孑女如不服从,按法规定,丈责一百。
唐朝受魏晋南北朝婚俗影响,买卖婚姻普遍,即"嫁娶必多货,故人谓之卖婚"。
贵贱之间有差别,是不能结婚。唐法律规定;如果下贱的人娶了良家女孑为妻,被判刑一年半。
禁止同姓和表亲结婚,如违反就被判徒刑或杖型,允许寡妇再婚,唐太宗规定,过了守孝期的妇女,可以再婚。
唐法律规定,婢女被主人宠爱有了孩子,可接纳为妾,妻孑过50以上没有生育的,丈夫可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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