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破唐朝龙脉
8702024-06-27
大家好,关于唐朝火星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唐宋是如何生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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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梦回长安,鲜血浸染了玄武门,太极宫的深处只有数不尽的悲哀,民为水,君为舟,的朗朗之音犹在长安大地回绕,异族的铁蹄却再一次踏破了玉门关,此恨何及?
〖Two〗、坟墓里的李世民眼见子民涂炭,该发出怎样的怒号?栏杆拍遍,只能见九州陆沉!
〖Three〗、胸中也充满郁闷之气,恨不能跨越历史长河,摘飞星,揽日月,让乾坤倒转。
〖Four〗、也罢,耳听得窗外鬼鸣啾啾,秋雨婆娑,剪一枝秃笔,为李唐盛世延篇,去掉阴暗的部分,我的大唐没有悲哀,只有金戈铁马的豪情,气吞日月的帝王,百战浴血的猛将,高冠博带的高士,温婉贤淑的皇后,父慈子孝,盛世延绵,这是我的大唐,我的《唐砖》。
〖Five〗、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整个大唐就是一个巨大的坑,李二坑他,李承乾坑他,成妖精坑他,牛魔王坑他,就连一代贤后长孙皇后也坑他。大唐朝野无好人啊!日子还要过,上有白发苍苍的祖母要孝敬,下有八个妹妹要嫁妆。身为高级贵族的云烨感觉鸭梨山大。
唐代,宋代取火,用木燧用金燧用石敲火。钻木取火是非常费劲的取火方式。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出现,古人开始使用火镰火石来取火。火镰火石取火的道理与钻木取火的道理相同,用铁制火镰敲击坚硬的燧石,因摩擦使剥落的铁屑受热而表面氧化,生成火星,火星落在易燃的纤维上,就产生了火焰。
最早的时候人们为保留火种会挖一个洞,并不断的丢入树枝等可燃物,来保留火。这样总要有人看护火,也需要人不断的寻觅可以燃烧的东西。
而保留火的过程中,因烧烤地附近的土变质而受启发,人类发明了陶器。从而制作了第一个火种器,这样可以移动火种了。洛阳境内出土的5600年前人类贮存火种的火种器是首个被发现的火种器。
后来为了携带方便,又产生了火折子。很粗造的土制纸卷成紧密的纸卷,用火点燃后再把它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苗但能看到红色的亮点在隐隐的燃烧,就象灰烬中的余火,能保持很长时间不灭。需要点火时只要一吹就能使它复燃
千里火同火刀火石或火折子一般,是易于携带之简便照明用具。制作方法乃以白薯蔓浸水田中泡浓,取出捶之勿拆,再泡再捶,晒干,加硝五钱,璜两,松香四钱,樟脑末一钱,拧为绳,晚间燃之似无火,一幌即亮。
以上是被动存放,下面是主动制造火种的方法。
古代取火法主要有三:〖One〗、用木燧;〖Two〗、用金燧;〖Three〗、用石敲火。
木燧:即钻木取火。相传,远古人民"茹毛饮血",还不知道取火进行熟食。有一个叫燧人氏的人,见大鸟啄木出火(也有说看到森林自行起火),认为木中藏火,于是"几经攻治,几番试验",才创造出人工钻木取火的法子,人类才有了自己取的第一把火。此法后世一直沿袭,曾经历了数千年之久。这一古老传说,反映了中国原始时代从利用自然火,进步到人工取火的情况。
周代,钻木取火之法已经大行。古代所钻之木,一年之中,根据不同季节,还要随时改变。《周礼·月令》规定:春天用柳,夏天用枣杏和桑柘,秋天用柞树,冬天用槐檀,这叫"改火"或"更火"。因为,古人认为:只有根据木的颜色,与四时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则不能得火。也就是说,每逢换季之时,就要改新火。到了南朝,当时仍行钻木取火,但取消过了"更火"这一风俗,不实行改木。
到了唐代,钻木取火之法,更加广泛流行。唐杜甫《清明诗》:"旅雁上云归此塞,家人钻火用青枫。"青枫是枫木,用于春日取火。崔元翰诗:"操舟众工立禁岸,湿橹钻火磨星红。"湿的木橹也可出火,说明凡木皆可出火。有趣的是每逢寒食节,为了纪念介子推,有禁火而寒食的习俗。因此,每年冬天保存下来的火焰熄灭了。到了清明,又重新钻木取火。唐代皇帝在每年清明日要举行隆重的赐火仪式,把新的火种赐给群臣,以表示对大臣的宠爱。
金燧:金燧,即向太阳取火。在周代,除木燧外,兼用金燧取火。《周礼》载:秋官避开炬,负责用"夫燧"向太阳取明火。夫燧,是古人在日下取火的一种用具。它是用金属制成的尖底杯,放在日光下,使光线聚在杯底尖处。杯底先放置艾、绒之类,一遇光即能燃火。因此,夫燧即金燧。另外,《考工记》记载了用金锡为镜,其凹面向日取火的方法。可见,我国在四千年前已有使用光学原理取火的技术了。
取了汉代,仍用金燧取火。当时也叫阳燧。即用铜镜向日取火,也用艾引火燃烧。到了宋代,仍然流行金燧取火之法。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有一段详细的记载:用凹面铜镜放在太阳下,其光都聚向内。在离镜一二寸处,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触物即着火。实际上这就是今天的凸面玻璃镜。如果我们拿这玻璃镜,向着太阳,镜也会聚如豆,再用易燃物放在底下,顷刻间即可得火。古代没有玻璃,故用金镜。现代的太阳灶就是从这一道理发展而来的。过去古人出门,身边都带着燧。因为那时的燧为尖顶杯,体积很小,都佩带腰间以备用。但以阳燧取火,有个不足之处,就是天阴或夜晚就不能取到火。故古人往往是"左佩金燧,内佩木燧"。这样,有太阳就以金燧取火,没有太阳则以木燧取火。
以石敲火:到了魏晋六朝,已经有以石敲火了。敲石所发的火,叫"石火"。潘岳诗:"烦如敲石火"。刘勰在《新论·惜时》中,曾形容人的短促一生,犹如"石火"。到唐时,敲石取火者更多。柳宗元诗:"夜发敲石火,山林如昼明"。白居易诗:"深炉敲火煮新茶,石火光中寄此身"。
古代以石敲火之法,是用铁片与石相撞,下面在放着"火绒",当火星落在绒上,燃烧时,再用"取灯"接引,即取得火。火绒,是艾或纸,加以硝水制成,揉之使软,极易起火。"取灯",北方叫"发烛",以褪皮麻秸做成小片状,长五六寸,涂硫磺于首,遇火即燃,用以发火。在南方,发烛则用松木或杉木制成。高士奇《天禄识余》中记载:"杭人刻松木为小片,其薄似纸,溶硫磺涂木片头,作为接火之用。"宋时,民间劈小杉条,并染上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迅即得火,人呼之为"引光奴"。后来一些以此为业者,则呼之为"火寸"。以石敲火之法盛生后,必须有引燃物配合,所以"发烛"、"火寸"等助燃物的行业就逐步发展起来。
光绪初年,火柴还未盛行。当时取火技术又进了一步,用一种叫"火镰"的工具。这种火镰,缝皮为包,安铁为刃内装火石一片,火绒一团,如果要用火,取火绒豆许,放在石上,再用铁刃撞击,能发出火星,顷刻间就得火,是当时吸旱烟者不可离身之物。后来有了火柴,火镜、火石、火绒等物就逐渐衰落了,最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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