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回到宋朝
11072024-11-23
大家好,关于唐朝女人刑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古代针对妇女有哪些刑罚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One〗、西汉的女权法令:历史上第一次女子可以做户主。
〖Two〗、《二年律令》是吕后当政期间确立的一部完整法律条文,它的出现为汉朝初年经济的复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更是为之后汉武帝横扫匈奴奠定了基础。
〖Three〗、据李学勤等专家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分析,那里的“二年”应为“吕后二年”,即公元前186年。而就在这部距今2188年的汉代“律令”中,我们可以找到若干汉代女子充当户主、女子可以继承夫爵、子爵和财产等法律条文。因而,在没有新的考古发现之前,我们可以把《二年律令》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保护女性权益的成文法。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武则天发明的骨碎之刑,骨碎之刑非常残忍,比凌迟处死更残忍,是一种听之毛骨悚然的那种刑罚,她也是为了巩固她的统治地位施行的一种刑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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