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丁忧简介
7932024-11-19
大家好,关于宋朝土地制度特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北宋前期的土地政策特点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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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在宋朝初期,宋太祖一改过去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推行比较自由的土地买卖和民间借贷政策,导致地主豪强不断兼并土地。随后实施的王安石变法也只是暂时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另一方面,“两税法”在实施中推行的“唯以资产为宗”“认田不认人”等做法,使得国家放松了对农民人身的控制,有利于佃农身份的合法化,中国历史上租佃制的普遍化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租佃制的普遍化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Two〗、明朝建立后,开国皇帝朱元璋把土地管理和基层管理创新结合起来,推行了“黄册”“鱼鳞册”和里甲制度。“黄册”即户口册,“鱼鳞册”即土地册,如果不考虑其间具体技术方法的变化,这两种册籍一直沿用至清代和民国。里甲制度是一种基层组织形式,每个里甲实际上是一个有很强集体认同感的基层组织或合作社区,承担着赋役催征、社会教化、基层治理、行政管理等公共职能。这三大制度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构成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赋役制度,以及基层社会治理高度结合的有效机制,能够实现多重目标。
历史上除了宋代,历朝历代都在抑制土地兼并,但是都没有成功。因为能进行兼并的,都是大臣武将、豪门世家。朝廷无力管、不敢管,只能是当做一种口号。赵匡胤承诺以富贵换武将集团的调兵权。那时候大宋立国之初根本没钱赏赐,灭后蜀南唐的曹彬,只得到500贯的赏赐。宋朝给武将的赏赐主要是田地,自然不能限制土地兼并。
〖Two〗、土地兼并合法,有利于农田税的征收。
抑制土地兼并的时代,拥有大量土地就是非法,所以大地主就干脆通过各种手段隐瞒土地面积,也因此也就不按照真实土地纳税。不抑制,土地面积大都是合法的,大地主不需要刻意隐瞒,而且因为大地主数量远远少于一家一户的小农民,官府就很容易征收田税。所以宋代虽然国土面积很小,但是收到的田税,却数倍于唐代、明代。
〖Three〗、土地兼并后,无地农民,变成大量自由劳动者,有利于手工业、商业、矿冶行业的发展。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的时代,生产力自然不高,也难以产生大规模的商业贸易。宋代因为土地兼并后,出现大量无地农民,成为自由劳动者,就可以参加到手工业、商业、矿冶行业。使得宋代的商业特别发达。
〖Four〗、土地兼并后,有利于农业发展。
大量土地集中,大地主就可以投资进行大规模水利建设、进行农业技术革新、引进新的农作物品种。这些都是以往一家一户的小农户不可能完成的。所以宋代的农业技术非常发达,整体水平一直到解放后才超越。
〖One〗、北宋初期土地和赋税特点:多、杂、冗。(北宋有两税)。造成的问题就是苛捐杂税多,人民负担重。
〖Two〗、为了逃税:诡名寄产:把土地假称先给寺院。
〖Three〗、诡名寄户:把自家土地人口分散成许多户。
〖Four〗、针对这些问题王安石变法中就采取了措施:青苗法募役法,均输法,市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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