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元朝 赋税
1310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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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如果在军队中,获得了军功,皇帝很有可能会赏你一个官做,从此以后就不再是平民百姓了,有了官职,等回乡的时候,乡亲们看到你衣锦还乡,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荣耀呢?唐朝的人们都以保家卫国为荣耀,能够获得军功,也是国家肯定了自身能力,自己也会感觉荣耀满满。
除了在大唐当兵十分光荣之外,唐朝对于士兵非常优待,有军功的人可以到大城市里当军官,也可以获得土地和财产,最小的奖励也是免除赋税,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士兵来说,已经算是非常有诱惑力的奖励了,只不过,免除赋税只是对于本人而言,士兵的亲属,依然要缴纳赋税,唐朝规定,每个成年人每年需要交租二石,交娟或布代替力役。但是如果减少了一个人的负担,这个家庭也是省去了一大笔支出,有了这样的优厚待遇,士兵们自然会尽心竭力的为战事作斗争,所以才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One〗、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如唐高祖武德七年(624)颁布的新均田令,规定丁男(21岁)和18岁以上的中男,各授田100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永不归还),80亩为口分田。同时颁布《租庸调法》,规定受田丁男应缴纳的田租、调赋和应服的徭役。实现“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这一赋税制度,对唐王朝的兴盛及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唐中期安史之乱(755~763)以后,由于户口流亡,土地兼并,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遂改行两税,实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是中国田赋税制史上一项重要的改革,使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向土地财产税转变。并将各种租税加以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简化了征收手续。
〖Two〗、这一时期对食盐、酒、茶有时课税,有时免税,有时专卖。唐朝刘晏改革盐制,实行专卖与征税兼用的办法。武宗会昌六年(846)还实行课酒曲,以严密酒榷。唐代后期除恢复征收矿税、关市之税外,还开征以房屋为征课对象的间架税和对交易所得与公私支付钱物征税的除陌钱。隋代管理中央财政税收的机关为支部,唐代为户部。唐代还于刑部下设比部,负责对全国财政收入的审核与监督。隋唐在地方州县设仓曹司户参军掌管公廨、度量、仓库、租赋征收事项。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里,里正负责查校户口,办理赋税征收,是最基层的征税人员。唐代后期,将地方所征收的赋税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地方留用,一部分根据中央命令解交诸道节度使,其余部分直接解交京师,这即是唐代的“上供、送使、留州“制度。
〖One〗、唐代主管州(郡)税赋的官职是司仓参军。唐代,节度使、州郡等僚属均置有判官,以分曹判事,称为“判司”。也用“判司”之名通称州郡的佐官。
〖Two〗、唐玄宗设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
〖Three〗、司仓参军职能通常是与财政税收有关,仓亦为仓库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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