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刑部职权
11042024-11-04
其实宋朝太学试卷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汉代的考试科目,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宋朝太学试卷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块儿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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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汉代一方面开创太学,培养与选拔人才;另一方面又确立了察举制度,发现与选拔人才。通过这两条途径,充实汉王朝的官吏队伍。
〖Two〗、所谓察举,亦称荐举,是由汉王朝的三公九卿及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依据考核,把民间及基层官吏中的德才兼备者推荐给朝廷,由朝廷授予他们一定的官职或提高其官位。
〖Three〗、察举的名目很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属常科,经常举行的科目,又作岁举,即为每年定时由各州郡长官按规定名额向朝廷荐举人才之制;另一类属非常科,或叫作特科、特举,即根据皇帝需要临时指定的特别选士科目。常科有孝廉、茂才等科;非常科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童子等科。
〖One〗、教谕是官职名,也就是元明清时期的县学的教官,职责是掌文庙祭祀,训导所属生源。
〖Two〗、清朝没有设置太学,国家的比较高学府是国子监。对于国子监身的照顾是无论籍贯是何地都可以在京城应试,如果国子监生不再考取功名,则多被用于县城或者教谕。
〖One〗、熙宁兴学是宋朝三次兴学中的一次。(其他两次是庆历兴学和崇宁兴学)
〖Two〗、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翌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神宗的支持下主持改革,推行一系列新法。“熙宁兴学”是新法的重要内容,主要措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二是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三是恢复与创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科学校;四是编撰《三经新义》,作为统一教材。它将北宋教育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并对后来的兴学运动产生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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