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军服帽子
1013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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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狱名。五代以来,诸州有马步院,为地方刑狱。北宋太祖开宝六年七月一日,改为司寇院。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又改为司理院。此为置司理院之始。为宋代州、府、军、监刑狱机构。大州、刑讼事繁剧处,设左、右司理院。
〖One〗、大理寺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是全国比较高的法律机构。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Two〗、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初审以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以大理寺为主。凡未经大理寺评允,诸司均不得具狱发遣。大理寺审理案件,初期置有刑具和牢狱。弘治以后,只阅案卷,囚徒俱不到寺。
〖Three〗、大理寺由秦汉时期的廷尉发展而来,秦汉时期,廷尉作为中央比较高司法官,位居九卿之一。到了南北朝北齐时期,廷尉改称大理寺,同时也不属于九卿之一,这表明大理寺职权和编制的扩大。
〖Four〗、此时,大理寺成为中央比较高审判机关。隋唐时期,沿用了北齐的做法,使得大理寺一直成为中央比较高审判机关。宋朝由于在皇宫中设立的审刑院,大理寺的职权有所下降,但是没有完全改变大理寺作为中央比较高审判机关的事实。
〖One〗、宋朝的司法制度基本沿袭唐朝时期的制度,中央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Two〗、宋初为加强皇帝对三大机关司法审判权的制约,又增置审刑院。
〖Three〗、凡全国地方上奏中央的案件,先送审刑院备案,再交大理寺审理、刑部复核后,复由审刑院详议,奏请皇帝裁决。
〖Four〗、大理寺是全国比较高的司法审判机构。
〖Five〗、刑部为中央比较高的司法行政机构,同时负责复核大理寺所判流刑以上的案件。
〖Six〗、宋朝的刑部复核职能比前代增强。
〖Seven〗、除这些机构外,宋朝还设立了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三个法定机关,专门受理直接向朝廷投诉的案件,以及上诉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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