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刺史职责
14692024-11-0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唐朝多少郡县这个问题,唐朝各郡的比较高长官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郡古代行政区域,始见于战国时期。
〖One〗、秦的郡县制度形成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秦统一天下后,将原来的诸侯国分为三公、九卿和郡县三级,实行三级制度。
〖Two〗、其次,秦始皇二十五年,开始建设城墙及筑路工程,为了管理这些工程,设立了以郡县为基本管理单位的地方官府。
〖Three〗、最后,在秦朝灭亡后,郡县制度得到了发展。
〖Four〗、汉高祖设立了州郡制度,不仅保留了秦制的郡县制度,而且重新组建了州,从此三级联动管理的格局更加完善。
〖One〗、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Two〗、州的长官为刺史。唐玄宗时一度改州为郡,长官称太守。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官,称为上佐官,他们没有职权,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闲散官员。但是如果刺史缺员,上佐官可以代理州事。刺史之下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OK,关于唐朝多少郡县和唐朝各郡的比较高长官是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