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当兵必须刺字

本站原创- 2024-06-03 03:01:37

宋朝当兵必须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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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宋朝的法律是否禁止女性参军
  2. 岳飞背上刺字是几岁刻的
  3. 宋朝的刑罚刺配是怎么回事

[One]、宋朝的法律是否禁止女性参军

我来回答:宋朝实行的是募兵制,在其中,没有专门禁止女性参军的条款。但从以下几点来看从以下几点来看,应该是不允许女性参军的。

〖One〗、女子地位极低,而且战争期间,女性通常被视为不详。连女子随军都是禁止的,更遑论参军了;

〖Two〗、在古代好男不当兵是人们的共识,为防止士兵逃脱,是要在脸上刺字的。所以,连男人都不愿意当兵,女性就更不用说了;

〖Three〗、随着军纪的逐渐涣散,宋朝后期一些将领可以带妻妾随军。为解决士兵生理需求,还会安排营妓。在这种环境下,女性也是无法参军的。

〖Four〗、宋朝唯一记载的女性参军就是抗金英雄梁红玉,但她首先出身营妓,其次是著名将领韩世忠的妾(后在原配去世后转为妻),虽然曾独立领军,但其先决条件没有改变,不能作为允许参军的例证。

[Two]、岳飞背上刺字是几岁刻的

〖One〗、岳飞1103年出生,20岁从军,临行前,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当时岳飞应该20岁左右...

〖Two〗、南宋时岳飞应征入伍,他临行时岳母叫他跪下,在他背上刺写“精忠报国”四字,岳飞要来镜子反照后说:“母亲,你刺的字,儿终身不忘,但是不知‘国’字少了一点是何道理?”岳母说:“儿呀,只因金兵入侵中原,国都陷落,二帝被俘,如今国家无主。这一点先别写上,等到国土收复时再添上去。”

[Three]、宋朝的刑罚刺配是怎么回事

〖One〗、刺配,指古代在犯人脸部刺字并发配边远地方。语出《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余条,其间情理轻者,亦可复古徒流移乡之法,俟其再犯,然后决刺充军。”

〖Two〗、其法可溯源到北朝的《北魏律》和《北齐律》,凡“论犯可死,原情可降”的鞭、笞各一百,并处以髡发之刑,发配边境,以为兵卒。隋唐法律确立封建五刑制度,废除了鞭、流并用的刑罚,改为流配、服役结合,凡处以流刑的,均于流放地服役一年。后唐时,对凡处以流刑的,一律附加杖刑。后晋时,又创刺面之刑,将刺面与流配结合起来,合称刺配,但是那时刺配仅为刺面与流刑两者合用。北宋时,统治者又实行折杖法,以杖刑代替原来的笞、杖、徒、流四种刑罚的执行。但同时又沿用和发展了后晋以来的刺配之刑,作为对死刑的宽宥。刺配之刑成为集刺面、杖刑、流配三种处罚于一身的重刑,仅次于死刑。宋代的刺配按罪轻重的不同而不同,分为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及沙门岛等不同等级,刺面也分为“大刺”和“小刺”。凡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而且根据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状也不一样。如,宋朝曾规定:凡犯盗罪,刺环于耳后;处徒刑、流刑的刺方形;处杖刑的刺圆形,三犯杖刑移于面,“径不过五分”。后来又规定,“凡强盗抵死特货命之人”,在额头上要刺强盗二字,余下的字分刺两颊。所刺内容除“选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于脸上的。

〖Three〗、像是水浒传里宋江、林冲这些人都受过这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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