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养兵 制度
1396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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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宋朝兵役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加强军权的中央集中。
〖Two〗、北宋初期,赵匡胤把内外屯戍的士兵都属于禁军,并且设立“三司”,即:殿前都指挥使、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三司的职位较低,平时只负责对禁军的管理、训练,但无权调遣军队,调兵权在枢密院,而枢密院直接听命于皇帝。这样禁军只有皇帝才能指挥得动。
〖Three〗、为了集中军权,整个宋代都是文臣充当武将,武将调离军职。屯驻各地的禁军,将帅不固定,部队也经常调动,造成了“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将不识兵,兵不识将”。这也是整个宋代在与辽、西夏和金的军事斗争中屡战屡败,宋代国力“积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One〗、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并实行灾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
〖Two〗、此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
〖Three〗、北宋规定,诸路募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者充厢军。
〖Four〗、新兵入伍,即在脸部或手臂刺字,以标明军号,故招募又称招刺。
〖Five〗、宋军实行拣选制度,每年春秋按上、中、下3等标准进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阙阶官。
〖Six〗、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降为厢军。
〖Seven〗、老弱者或陈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员”和供军中杂役。
〖Eight〗、禁军、厢军以及土军,一般60岁退役,其衣粮供给减半。
〖Nine〗、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
〖One〗、王安石担任北宋宰相,针对当时积贫积弱的情况实施变法
〖Two〗、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Three〗、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Four〗、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Five〗、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Six〗、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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