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监察体系

原创编辑- 2024-07-14 13:19:57

宋朝时期监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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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宋代四个路级机构
  2.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3. 古代地方监察制度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One]、宋代四个路级机构

宋朝比较高级行政区划路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设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长平司、安抚司四个机构。前三个机构合称;监司、安抚司又称;帅司。四司之间互不统属且互相监督,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1.转运使司负责将地方财赋转运到中央。

3提举常平司管理常平仓和榷茶榷盐等:等。

4安抚使司为路级高级军政长官,掌一路兵民之事职权最重。

[Two]、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One〗、中央监察制度的萌芽与确立阶段—战国秦汉

〖Two〗、其主要标志是专职监察机构御史台和言谏官的出现。

〖Three〗、中央监察制度的缓慢发展阶段—三国两晋南北朝

〖Four〗、这一时期,御史不能纠察三公的限制被打破,并创置了言谏机构。

〖Five〗、中央监察制度的成熟阶段—隋唐五代

〖Six〗、隋朝精简门下省机构,还增设了司隶台和谒者台,与御史台合称三台,负责监察事务。

〖Seven〗、中央监察制度的强化阶段—宋辽金元

〖Eight〗、宋朝中央监察制度上承隋唐,下启元明清,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的转型时期,中央监察制度虽然由御史、谏官、封驳官三大体系组成,但内部及其之间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Nine〗、中央监察制度的严密合一阶段—明清

〖Ten〗、明清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中央监察制度高度发展。

[Three]、古代地方监察制度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One〗、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形成于秦汉,成熟于隋唐,发展于宋元,完备于明清,是大一统国家形成后确立的一项政治制度,对维护中央政令畅通、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Two〗、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相对独立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御史府为其官署,掌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官吏。

〖Three〗、两汉时,中央比较高的监察机构——御史台,从原有的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成为与行政系统平行、独立的国家监察机构,并制定了监察法规《监御史九条》和《刺史六条》。此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日益严密。

〖Four〗、隋朝时期,天下再次统一,形成了“三公、五省、三台、九寺、五监”的中央政府新体制,其中“三台”中的御史台、谒者台,就是专门负责内外监察的。

〖Five〗、唐朝时,监察体制呈现出系统化和完善化的特色,形成了组织完备、分工清楚、职责明确的御史台和谏官制度。唐朝时的监察机构被扩充为台院、察院和殿院,分别掌管对中央官员的监察、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以及维护皇帝威仪和尊严。

〖Six〗、宋代时监察法规内容开始增多,对文武官员的监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御史台和谏官系统合二为一,发挥着中央监察职能;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属皇帝。

〖Seven〗、元朝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监察法规《宪台格例》,在中央设有御史台,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和22道肃政廉访司,共同行使监察职责。

〖Eight〗、明代调整了监察机构的设置,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13道监察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

〖Nine〗、清沿明制,设都察院纠察百官,所属15道分掌各省刑名,并以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加强对中央部门和各省官员的监察;清朝还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监察法典——《钦定台规》,至此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到顶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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