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军服帽子
11572024-11-13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宋朝区域机构的问题,以及和宋朝中央司法机构有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One〗、北宋——“街道司”并且“厢”和保甲也是管理机构
〖Two〗、在唐后期之前,古朝代都有坊市制度。坊市制主要表现为将住宅区(坊)和交易区(市)严格分开,并用法律和制度对交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严加控制。坊市制度将商业区和居住区严格分开。
〖One〗、宋代司法机构有中央司法机构和地方司法机构之分。中央司法机构包括刑部、大理寺、审刑院。
〖Two〗、宋代大理寺为中央比较高审判机构,主要负责评断全国务州县报请复审的刑事案件。审刑院是神宗前为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而增设的中央审判机关,后并人刑部。刑部的职能主要是复核大理寺所评断的全国死刑已决案件及官员叙复、昭雪等事。刑部正副长官分别为尚书和侍郎。
〖Three〗、审刑院是皇帝为了厉行封建中央集权制而设置的。这是不同于以往的,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司法机构。
〖Four〗、宋太宗于淳化二年(公元992年)以“慎刑”为目的设置审刑院于禁中。北宋王朝是在唐末五代长期分裂割据,社会动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史称:五代乱世,本无刑章,“藩镇跋扈,专杀为威,朝廷姑息,率置不问,刑部按复之职废矣。”
〖Five〗、北宋王朝建立后,“时天下甫定,刑典废弛,吏不明习律令,牧守又多武人,率意用法。”在这种情况下,宋太祖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大力整饬司法审判秩序,建隆三年以后凡大辟一律要报请刑部复查。
〖Six〗、宋太宗即位后,要求诸州长吏“每五日一虑囚”,又制“听狱之限”,限期审结案件,以防拖延。雍熙元年,令诸州十日一具囚帐及所犯罪名。系禁日数以闻,俾刑部专意纠举尸淳化二年,置诸路提点刑狱司,进一步限制地方司法权力,于是,“赏罚刑政一切收了”。
〖Seven〗、司法权迅速向中央政府集中,因此,太宗设审刑院对大理、刑部断复的案件详加评议,是强化中央司法机关组织建设,防范因大理寺、刑部“用法之失”导致冤假错案的一项措施。
〖Eight〗、而设审刑院的直接动机则是“法官议居道安狱,依违卤莽,皆坐迁谪,因置审刑院。”将其视为“患中书权太重”而采取的分割。
〖Nine〗、审刑院在其长官知院事下又设评议官6人。其职责主要是复核大理寺所裁断的案件,实际上是代表皇帝控制司法。
〖Ten〗、当时凡属上奏的案件,皆须送审刑院备案,再交大理寺断复,然后再返回审刑院评议,由知院或评议官写出书面意见,奏请皇帝裁决,审刑院的设置是皇帝直接控制司法审判权的典型表现。
〖One〗、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但是,三帅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设立枢密院来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他任何官员都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发兵,却不能直接统军,这样就导致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
〖Two〗、同时,宋朝经常更换统兵将领,以防止军队中出现个人势力。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谓“强干弱枝”“守内虚外”。宋朝的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藩兵。禁军是中央军,也是宋朝军队的主力。厢军是各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则是按机关抽调的壮丁。
〖Three〗、藩兵是防守在边境的非汉民族军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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