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凌迟刑法
1465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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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凌迟,古时候对犯人的极刑之一,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
〖Two〗、最早出现于五代年间,在宋仁宗时被写入《宋刑统》作为刑罚使用。
〖Three〗、过程极其残忍,将人拴在木桩上,用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往下切,最初一共一百二十刀,后来又发展到三百六十刀等,如果犯人在行刑结束前死亡,行刑者是要被杀头的。
〖One〗、宋朝的基本刑罚仍为五种,但在应用上有变化。徒、流刑皆附加杖刑。流刑还要在犯人脸上刺字,叫做“刺配”。宋朝把流配犯人发往西北地区服军役,或服劳役,叫做“配隶”,有的也称“配军”。罪犯要带枷发遣,枷重一百五十斤,犯人常不数日而累死。死刑在律文中虽只规定斩、绞刑二种,但在处置“谋反”等重罪时,往往使用族诛、磔、首、凌迟等酷刑。凌迟刑“皆支解割,截断手足,坐钉立钉,悬背、烙筋及诸杂受刑者,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尤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吓人!
〖Two〗、元朝刑罚多法外用刑,特别是对汉族人民滥施酷刑,并且恢复肉刑,把惨绝人寰的凌迟刑正式入律。元朝的肉刑有劓、黥、墨、截手。断舌、断腕等。死刑有斩、凌迟、醢、枭首、剥皮等。剥皮刑是以前所没有的。
中国古代有种十分残酷的刑法叫做"凌迟"。它的惨酷特点,就在于执行死刑时使受刑者缓慢地死去,以加重死者的痛苦。凌迟也作陵迟,本指丘陵逐渐低下去之势,不想却用到行刑处死人的上面来了。怎么"剐"法,宋代刑法志里就记载说:"凌迟先断其支(肢)体,乃抉(割断)其吭(咽喉),当时极法也。"好像已够残酷了。哪知历代行刑都又各有其"创造",不尽相同。故而相传凌迟有八刀之说,先头面,后手足,再胸腹,最后来首。更惨酷的还有"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出其脏腑,比毕其命,支分节解,俎其骨而后已。"这就更令人惨不忍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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