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贡生 徭役
13412024-11-20
很多朋友对于唐朝庸制度和以庸代役名词解释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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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①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Two〗、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
〖Three〗、②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
〖Four〗、③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Five〗、④租庸调制:唐朝在隋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Six〗、⑤两税法: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户不分主客,以当时的居住地,编人户籍;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凋和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One〗、租用调制是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若不服役,每天交绢三尺,称为「庸」;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麻等物产,称为「调」。
〖Two〗、安史之乱后,均田制被破坏,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
〖One〗、以绢、布折役的方法称为“输庸代役”。唐朝实行租庸调制,规定: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徭役,则每丁可按照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
〖Two〗、这种制度的推行,使得农民能有较多的时间进行生产,多少改善了农民的处境,对唐前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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