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诉讼

本站原创- 2024-01-08 06:29:46

唐朝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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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
  2. 隋唐时期,我国当时的比较高审判机关是什么

[One]、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

〖One〗、唐律疏议是唐代官方编纂的一部法律注释书,主要内容如下:

〖Two〗、第一段:唐律疏议的起源和背景。唐律疏议是唐代官方为了解释和补充唐律而编纂的一部注释书,旨在使律法更加明确、具体和实用。

〖Three〗、第二段:唐律疏议的组成和特点。唐律疏议分为三卷,共计二十篇,每篇都对唐律的某一条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其特点是注重实用性和条理性,对律法的解释和说明非常详尽和准确。

〖Four〗、第三段:唐律疏议的影响和意义。唐律疏议在唐代及以后的历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意义,它不仅为唐代的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而且对后世的法律编纂和注释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Two]、隋唐时期,我国当时的比较高审判机关是什么

〖One〗、隋朝时期的司法设置是大理寺为比较高审判机关,一个部门掌管所有大小地方案件(这个制度由秦朝廷尉衍变,北齐名为大理寺)

〖Two〗、唐朝贞观之前与隋朝无异,比较高审判机关依旧是大理寺,但是贞观年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Fourteen〗、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天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所以至唐贞观之后,中国的比较高审判机构不能单纯的认为是大理寺,而是三法司。之后除了元朝没有沿袭,明清对于三法司沿袭的非常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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